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
Labor arbitration Lawyer in Chaoyang District of Beijing
专业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二十三年 代理热线:178 008 22124 更多实务信息详见右侧公众号
2015年12月3日,本网律师领取李*君女士与其原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诉讼一案的一审判决书。
时间:2016/1/17 10:01:33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网    |       
      李*君女士与其原用人单位北京菩提树休闲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诉讼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5年11月23日作出(2015)朝民初字第35497号判决,判决结果为:
      1、北京菩提树休闲健身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
      2、北京菩提树休闲健身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未休年假工资1839.08元。
      本网律师2015年12月3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
 复制连接  |  打印